关于领导干部个人事项的规定指出 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

作者:掌碧春 时间:2024-10-19 19:52 阅读数:10974

 1997年1月31日,党中央、国务院批准下发《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》。这个规定开宗明义第一条,就指出:“为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,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建设,制定本规定”。这是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,更加严格地规范干部行为的新的举措。它不同于我们党历史上建立的一般工作报告制度,要报告的内容并不属于工作范围,而是属于干部个人生活领域,但又关系党的宗旨、形象及干部正确行使手中权力的原则性的问题。规定的鲜明特点是强烈的现实针对性,要求应报告的事项集中于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、领导干部易发生的以权谋私的几个方面。规定所列举的事项:

第三条 领导干部应当报告下列本人婚姻变化和配偶、子女移居国(境)外、从业等事项:

    (一)本人的婚姻变化情况;

    (二)本人持有因私出国(境)证件的情况;

    (三)本人因私出国(境)的情况;

    (四)子女与外国人、无国籍人通婚的情况;

    (五)子女与港澳以及台湾居民通婚的情况;

    (六)配偶、子女移居国(境)外的情况;

    (七)配偶、子女从业情况,包括配偶、子女在国(境)外从业的情况和职务情况;

    (八)配偶、子女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。

    第四条 领导干部应当报告下列收入、房产、投资等事项:

    (一)本人的工资及各类奖金、津贴、补贴等;

    (二)本人从事讲学、写作、咨询、审稿、书画等劳务所得;

    (三)本人、配偶、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房产情况;

    (四)本人、配偶、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或者以其他方式持有有价证券、股票(包括股权激励)、期货、基金、投资型保险以及其他金融理财产品的情况;

    (五)配偶、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非上市公司、企业的情况;

    (六)配偶、共同生活的子女注册个体工商户、个人独资企业或者合伙企业的情况。

    第五条 领导干部应当于每年1月31日前集中报告一次上一年度本规定第三条、第四条所列事项。

关于领导干部个人事项的规定指出

点赞支持 (1267)

须知

知途百科所有的摄影作品、视频教程、文章内容及教程截图均属于本站原创,版权为本站所有。
知途百科旨在督促自己学习总结经验,分享知识,提供的软件、插件等相关资源仅供学习交流之用。
知途百科分享的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,旨在分享交流学习,版权为原作者所有。
知途百科提供的资源仅供日常使用和研究,不得用于任何商业用途。如发现本站软件素材侵犯了您的权益,请附上版权证明联系站长删除,谢谢!
根据二oo二年一月一日《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》规定:为了学习和研究软件内含的设计思想和原理,通过安装、显示、传输或者存储软件等方式使用软件的,可不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,无需向其支付报酬!鉴此,也望大家转载请注明来源! 下载本站资源或软件试用后请24小时内删除,因下载本站资源或软件造成的损失,由使用者本人承担!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,根据《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》,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,请邮件通知我们,我们会及时删除。

转载请注明出处>>关于领导干部个人事项的规定指出 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