吉林艺术学院录取规则 吉林艺术学院流行音乐学院

作者:愚望雅 时间:2024-10-19 18:23 阅读数:19839

校考专业录取原则

投档考生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后,录取原则如下: ①音乐学(理论、师范)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,以文化成绩折算分占50%和专业成绩折算分占50%相加后总分择优录取。 ②音乐表演(中国乐器演奏、管弦乐器演奏、声乐演唱、键盘乐器演奏、合唱指挥、流行音乐制作与创作、现代器乐、流行音乐演唱、流行音乐唱作、流行歌舞)、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(含电子音乐作曲和电子音乐制作)、舞蹈表演(中国舞表演)、舞蹈学(师范)、舞蹈编导、表演(戏剧表演、服装与服饰展演、京剧表演、多剧种表演、戏曲伴奏)、戏剧影视导演(戏剧导演)、书法学专业,以专业成绩择优录取。

除音乐表演(中国乐器演奏、管弦乐器演奏、现代器乐)专业按乐件全国排序外,校考专业吉林省考生单独排序、单独录取,外省考生统一排序、统一录取。

点赞支持 (1377)

须知

知途百科所有的摄影作品、视频教程、文章内容及教程截图均属于本站原创,版权为本站所有。
知途百科旨在督促自己学习总结经验,分享知识,提供的软件、插件等相关资源仅供学习交流之用。
知途百科分享的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,旨在分享交流学习,版权为原作者所有。
知途百科提供的资源仅供日常使用和研究,不得用于任何商业用途。如发现本站软件素材侵犯了您的权益,请附上版权证明联系站长删除,谢谢!
根据二oo二年一月一日《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》规定:为了学习和研究软件内含的设计思想和原理,通过安装、显示、传输或者存储软件等方式使用软件的,可不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,无需向其支付报酬!鉴此,也望大家转载请注明来源! 下载本站资源或软件试用后请24小时内删除,因下载本站资源或软件造成的损失,由使用者本人承担!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,根据《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》,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,请邮件通知我们,我们会及时删除。

转载请注明出处>>吉林艺术学院录取规则 吉林艺术学院流行音乐学院